1、2021年实施: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500-2020)
2、据,约翰节能锅炉厂家获悉,锅炉行业新标准:《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500-2020)已于2020年5月29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1、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锅炉节能管理,提高工业锅炉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降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工业锅炉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和能效检验检测的节能监督管理。
3、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业锅炉,是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额定蒸汽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以及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
4、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锅炉节能管理工作。
5、经信、建设、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业锅炉节能的相关工作。
6、第五条对在工业锅炉节能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7、第六条鼓励工业锅炉生产和使用单位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高工业锅炉能效水平。
8、第七条工业锅炉生产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设计、制造工业锅炉,不得生产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或者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工业锅炉。
9、工业锅炉生产单位的新产品在试制时,应当进行能效测试,未经能效测试或者测试结果未达到能效指标要求的,不得进行批量制造。
10、第八条新建工业锅炉的单位,应当根据燃料特点购置能效指标符合要求的工业锅炉,并在锅炉房建造前对锅炉能效指标、辅机、监测仪表、控制装置、锅炉房设施配置、预计负荷等进行节能评估,形成节能评估报告。
11、第九条新建工业锅炉在安装验收时应当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能效验证,能效指标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12、第十条在用工业锅炉按经济运行标准实行能效状况等级分级管理制度。工业锅炉能效状况等级未达到要求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予以整改。对于能耗严重超标、无法改造的在用工业锅炉,应当停止使用。
1、区别一:燃烧效率不同,一级能效的壁挂炉,热效率最高可达109%。而二级能效热效率是88%。
2、区别二:排烟温度不同,二级能效锅炉烟管排出去的废气温度非常高,甚至超过100度。而1级能效排气温度比较低,一般50至60度左右。
3、区别三:使用寿命不同,一级能效能使用20至30年,二级能效只能使用8至10年。
锅炉能效等级在国家标准中是有规定的
根据《锅炉能效等级及能效评定技术规定》标准,锅炉的能效按照五级标准进行评价,具体要求包括锅炉的热效率、标准煤耗、污染物排放等因素
五级标准从高到低分别为4、5,其中一级为最高标准,五级为最低标准
此外,国家还制定了相关的锅炉能效管理办法,要求企业在锅炉选型、设计、运行和检查等环节都要遵守锅炉能效标准,以达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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